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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要使用再生能源

    时间:2011/9/6 8:09:20 编辑:勘察设计院 标签:

    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下称《办法》)将于9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建筑节能相应条款中要求尽可能多地在民用建筑中使用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规定今后新建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设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都需要在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方面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可是目前本报却接到了不少投诉电话,说是杭州不少小区物业规定不能安装太阳能。

    买了太阳能却安装不了

    欧式的墙体,中式的楼顶,煞是美丽,可是,当女士兴高采烈地搬进位于杭州城北某小区时,却被物业告知,小区不让安装太阳能。这让女士很诧异,政府新能源法都鼓励大家要多使用可再生能源了,小区怎么会有这样的规定?

    据小区物业公司值班的工作人员说,业主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需要在房屋设计的时候提出申请,在设计居民楼楼顶的时候,会根据业主的申请,预留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管道。而现在小区的所有居民楼在设计的时候,都没有预留管道。要是现在业主私自安装太阳能,会对居民楼的顶部砖瓦结构造成破坏,可能造成顶层透水。同时,屋顶的坡度较大,太阳能的安装和维修会有一定难度。

    现在,业主们无法安装太阳能,只能选择用电热水器洗澡。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因为增加的电费让业主们心里很不舒服。“费电不说,还不方便。”业主先生说,“以前家里有太阳能,晚上一回家就有热水用。现在回到家之后,还要等上十几分钟才有热水。真让人不习惯。”

    其实不仅是多层,很多高层住宅的居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入住新楼,物业公司却不让安装墙外太阳能,理由是居民楼的外层有保温材料。近日,住在城西某小区的居民也遇到了这个难题,由于物业公司的坚持,外挂太阳能在一些小区难以上楼。

    据了解,住进高楼的业主很多都无奈放弃了原先在普通楼层上使用的太阳能。

    设计挡了太阳能的路

    物业公司允许业主安装外挂太阳能,很多住宅说明书里都有说明。某小区物业主任解释说,不少小区都是几年前开工建设的,当时政府部门还没有强制推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因而很多高层的楼房设计的外保温层是厚厚的泡沫板,难以承受太阳能等重物的悬挂。另外,还有一些多层建筑为了美观,设计了中式屋顶,在建楼之初就没有预留安装位置,所以为了小区美观和安全,就规定不能安装太阳能。

    新建楼盘不再有类似纠纷

    “已有的建筑安装太阳能确实比较困难。”杭州市建委处相关人士表示,从2008年开始新建的楼盘已经不存在这种问题了,杭州市规定,多层包括12楼以下,必须为分体式太阳能预留接口和穿墙设施,但是已经建好的楼房,如何安装和使用,目前还只能由业主和物业协商解决。“即使是外保温层不能安装,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不能安装,比如阳台下面没有保温层的部位,就可以统一确定一处美观、实用的位置,让业主安装太阳能。”

    太阳能热水系统,很多杭州人家里已在使用,但这种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清洁能源一直无法大力推广,主要有两个制约原因:一是太阳能热水器放在房顶上,影响建筑美观;二是不适合低层用户使用——热水管从房顶上通到用户家中,路途一长,里面的热水会变凉。为推广太阳能进小区,杭州市建委出台文件规定,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光热系统。

    为此,杭州市建委提出,在房子的设计阶段就要和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扬长避短地利用好太阳能。

    除了太阳能,建委推广的再生性能源还有地能。所谓地能,主要指的是小于400米深的浅层地表,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土壤等,它们因吸收了大量的太阳能、地心热能等,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其中太阳能,一年中有47%藏在浅层地表,是目前人类每年利用能量的500多倍。目前,杭州市已有金都、朗诗、大家等开发商的少数楼盘在使用地能,做法是,在楼旁挖个深洞,埋下管子,管子里有水;管子上方装一个热泵,泵启动,管子里的水流动起来,冬季把地能中的热量“带”出来,供给室内采暖,夏季把室内的热量,释放到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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