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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抗震要求

    时间:2011/8/18 8:31:34 编辑:勘察设计院 标签: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提高改造后农房的抗震能力,成都市建委日前发布通知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

    《要求》首先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抗震要求。享受各级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农户实施住房重建或新建的,必须严格执行抗震要求有关规定;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乡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员要按照抗震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督;所有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须经抗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拨付全额补助资金。

    在设计方面,《要求》明确提出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设计要严格执行抗震要求,可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设计图集,也可使用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个人身份设计的设计方案或者有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还可由承担建设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由农村建筑工匠设计的须出具设计说明,并提交乡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员进行抗震要求审查。

    《要求》还提出,各地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资格制度。享受各级政府资金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要对质量安全负责。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与农户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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