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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建设用地

    时间:2014/1/16 9:24:09 编辑:农大设计院 标签:勘察设计研究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山东省政府近日就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建设用地提出可操作性意见。

    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保障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城镇和节地型企业用地需求。

    意见要求严格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预审、供地审批、规划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标准、指标、考核办法,涉及的用地指标不符合国家和省发布的城乡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要求的,不得作为办理土地审批、供应和用地的依据。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特殊建设项目,应先进行项目节地评价并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办理用地手续。

    此外,意见还鼓励建设多层工业厂房。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问题。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自建或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用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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